随着专项债券规模的增长,各地区偿还债务压力也在逐步增大,据统计,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即将达到偿债高峰,政府债权债务管理面临挑战增加,以“借、用、管、还”为四大抓手,从项目申报、资金投向、风险管控、偿债责任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
第一条 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等法律和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
近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提前实施部分“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近年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迅速提高,2022年达4万多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稳经济、拉动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今天(10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