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和“做”这两个字,是一组同音字,且在意义与用法上,又有交叉互通之处,所以也就经常有误用的情况发生。确实,此二字在一些用法上有相通之处,但也不可简单化地把它们混为一谈。故有必要作点分析说明。其实,这一组同音字的古今用法就存在差异。先来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作·做作和做,普通话同音zuò,经常互串误用;在益阳话里,“作”与普通话同音,但“做”读zóu,区别明显,一般不至于误用。作,《说文》:“起也。”本义是起来的意思。由卧或坐而站 立,都是“作”。只因“作”本有去、入两个声调,后来人们将入声的“作”俗写为“做”。
作者:古耜(中国作协散文委员会委员)在蔚为大观的《红楼梦》研究中,一些学者和作家以各自的生花妙笔,写出了一系列笔墨飘逸、“神与物游”的好文章,形成一种美与审美结伴而行的叙述风度,为红学研究增添了一道道崭新亮丽的美文风景线。
这一规定出自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如下:《池子与河流》中,从“我什么时候看见你,你总是滚滚滔滔”到“任凭人世间忙忙碌碌,我只在睡梦中推究哲理”,都是池子说的话,是连续的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