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从2014级新生开始,南昌市中小学生取消纸质学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采集录入学籍信息,为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