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中央一号文件紧密围绕“三农”问题,从9个方面,三十三个要点,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并着眼长远,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宅基地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关于农村为什么要推进宅基地建设,有什么意义,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通过原文回顾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最近,看到一些朋友谈到农村宅基地问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农村走出去、在城市定居,然后又继承了农村老宅子的。过去,老宅子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祖传之物。于是,很多人就把老宅子一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来处置。
有网友咨询,祖传的宅基地能不能归个人所有?这个问题乍一看,答案很简单,祖传的东西归个人所有呗。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是需要法律依据的,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仅凭个人感情或者是常规性的结论推导,就不可避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