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记者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更好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月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后,下步拟以部门规章形式颁布,以更好稳定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贾骥业)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1月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起,中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财联社1月3日电,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据了解,《办法》总体延续了历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的主要内容,对汇算的内容、适用情形、办理时间、办理方式
央视网消息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央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健全汇算服务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后,下步拟以部门规章形式颁布,以更好稳定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单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
1月3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称,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央视网消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