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典原定1950年1月1日举行,斯大林的一个建议,让开国典礼提前了3个月。1949年10月1号下午三点整,新中国成立的开国大典正式开始,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即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后来,为了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接受全国政协的建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定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