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本身是趋向文明的理念,但如果手段跑偏了,就容易走向文明的反面。该通告显示,该社区禁止操办生日、乔迁等非婚丧嫁娶事宜,婚丧嫁娶一律从简,用酒不得超过30元,烟不得超过10元,迎亲车不超过6辆,违者将取消村民待遇资格。
“空挂户口协议”“不享受村民待遇”“一切待遇随之取消”……过去,一些村规民约针对外嫁女的内容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通过检察监督,不合法的村规民约都得以更改。“现在,虽然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她一年也能从村里领几千元钱。
扬子晚报网4月2日讯(通讯员 赵德刚 记者 朱鼎兆)因为孩子随母亲姓,能不能享受村集体收入分配?在淮安市中院2日召开的第二届“力度与温度”十大最具影响力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就介绍了这起特殊的“梁某某诉某村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梁某某出生于2021年5月,随母亲姓。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贺露燕 龚琴(实习生)长沙报道近日,衡阳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发帖咨询,身为“外嫁女”,虽然户口留在娘家,也未在婆家享受土地相关权益,但娘家的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无权参与村组集体收益分配,这合法吗?“外嫁女”无法享受村民待遇,该怎么办?
这本身也反映出社会观念和某些规则对于女性权益的一种结构性“歧视”,必须要更系统性地正视和改变1月21日,汕头金平区30岁的徐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因为未婚生育,被当地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南墩经联社取消了成员资格和分红福利。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刘嫚 发自北京 现实中农村妇女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为此,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发布典型案例,纳入两起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包括支持村民向娘家取回名下“口粮地”的承包经营收益和相关权益,以及检察机关向街道、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
4月26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乡村振兴·与法同行”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汪某琼母子诉某村委会、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备受关注。
恪守本分,让公权回归本位,搞好引导宣传,完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正常的需求得到满足。图片内容来源于网络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何冠军近日,媒体报道,浙江一女子父亲病故摆2桌酒席被罚5千、其父骨灰遭暂扣3小时 。
来源:【新华法治】初夏,金湖县法院法官邹正斌再次来到位于运河南岸的柏树村。一年前,他到村里开庭,判决撤销了一条“村规民约”。这次来,他是想看看那条“村规民约”案的执行情况,一条“村规民约”为何让邹正斌如此牵挂?孩子随母姓无法参与分红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福州新闻网6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文/摄)主持人:福州晚报记者、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刘栋宾调解员:律师邵建勋调解对象:居民翁女士、刘女士、茶会村村书记林云海等5月29日《晚报调解室》来到晋安区茶会社区现场服务,吸引了不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