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祁县法院 祁县法院#关键词执行 执行实施类案件 执行标的不明确 行为执行 执行和解基本案情北京某金属有限公司与晋中某铁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艺公司)、孙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铁艺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程安装合同》;2.
有的朋友可能会问,执行内容不明确,这种问题怎么会发生?有的判决中虽然判决恢复原状,但原状具体是什么样子在判决中没有明确,这就给申请执行人造成了执行阶段的困扰。
**执行法院在执行依据的给付内容不明确时应先将其予以明确,否则作出的处理裁定可被撤销**。>**执行依据中给付内容不明确且发生异议时执行法院应根据文义或文书制作机构的解释对给付内容予以确认,否则执行法院作出的处理裁定不应被支持。
案情吴某甲、吴某乙、吴某丙系同胞兄弟关系,三人父母名下有一处宅基地,父母先后去世。2016年9月14日,吴某丙之女吴小丙就该处宅基地与村委签订了《拆迁房屋实物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得到两套房屋,面积分别为105平方米、55平方米。
2022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说明。草案分为4编17章,共207条,各编依次为总则、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保全执行,以及附则。
诉讼程序中的“程序空转”现象在执行程序中同样存在,但有其特殊之处。“执行程序空转”表现为程序运行形式合法但无社会效果、消耗时间甚至产生负面效果,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无可执行,即执行依据存在执行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