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规则01申请登记的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宅基地申请、审批及主管部门职权划分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
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其使用权和流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国家逐步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既保护农民权益,又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本文结合最新政策与法律,解析宅基地买卖与转赠的核心规则及实践要点。
随着城市发展接近饱和,国家的发展重心向农村转移,以及在保生存方面,农村强于城市的优势。不过,在宅基地节约集约化利用,这一顶层设计下,农村宅基地继承,也开始打破“子承父业”这种简单循环,相关法律法规也开始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