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促进核技术利用在本市的健康发展,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履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主体责任,提供对放射性废物实施规范化豁免及解控的实施路径和依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上海市放射性废物豁免及解控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推动本市符合
为指导本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履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的主体责任,推进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地对符合要求的放射性废物开展豁免、解控工作,促进本市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降低环境辐射风险,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上海市放射性废物豁免及解控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吴宜灿院士团队与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开展联合研究,近期在《中国科学院院刊》撰文,对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体制与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来源众多且复杂,活度范围大,寿命长短差异大,其潜在危害可能持续上百年、上万年甚至更久。
封面新闻记者滕晗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江光在谈到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时表示,目前我国三个放射性废物处置场正在进行改扩建,相关部门也在开展新处置场的选址,“处置场的选址建设和垃圾焚烧项目类似,‘邻避效应’非常明显。
(1997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
上海市、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移动探伤单位夜间突击检查。上海市提出要打造“全球最安全城市之一”的城市治理新名片,辐射安全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类核技术在医疗、工业、科研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全市辐射安全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019年8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部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对核设施、核材料及相关放射性废物采取充分的预防、保护、缓解和监管等安全措施,防止由于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者自然灾害造成核事故,最大限度减轻核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的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