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网友“深圳xx牛”的文章,为了说明下岗工人比老农民生活强很多,发文说他所在深圳的单位,90年代下岗工人很多,大约都是些40~50岁的工人,国家按每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的办法给予补偿,少的能拿10多万,多的能拿20多万,在90年代,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啊!
下岗职工为了企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还有体力,其实下岗职工也是如现在社会资本下的弱者被人鱼肉让走就走了,有的没有补偿,有的有点补偿,大多数已经是买断了工龄,看到有人说买断了工龄给了5千块钱的,而且已经签了自愿的离职,这5千块钱如果在很多年以前的话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再想想如果到了现在的话这5千块钱可能并不算太多,其实签了自愿的离职以后就跟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了解除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