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标志着盈浦街道老城厢居民期盼已久的房屋征收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征收决定包括青浦区盈浦街道老城厢区域A1、A2、A3、A4、A5、A7、A8等7个地块。
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若干意见》(汾政发〔2020〕11号)和棚户区(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川兴镇市政路网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决定对庄兴路下穿铁路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