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从明范围、明抵扣、明优惠、增便利、增规范、增效率六方面,明确了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来源:【湛江日报-湛江新闻网】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以来,为了推进资源回收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发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作用在湛江落实见效,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内外联动、精准辅导、跟踪问效等多措并举,促进“
来源:【黑龙江日报】今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反向开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这项政策的实施又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去年4月起,税务部门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自“反向开票”政策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落实落细“反向开票”举措,为当地从事资源回收主体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生活中,一般由销售方(收款方)向购买方(付款方)开具发票,即“正向开票”。
4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税务总局公布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税收优惠措施,政策顺利落地实施。“反向开票”,就是指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
4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反向开票”指在特殊情况下,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比如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等。那么,适用“反向开票”政策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呢?我们通过“yes or no”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东南网1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邱玉梅)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福建省税务局大力推动资源回收企业向出售废旧物品的自然人“反向开票”政策落地,全年累计实现“反向开票”7.54万份,有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
5月1日,济南市钢城区的孟先生将25.83吨废钢铁卖给山东神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为回收方,该公司开具了山东首单“反向开票”,标志着我省开启“反向开票”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抵扣凭证的新里程。“源头发票”缺失是一直掣肘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一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