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做好购买全民健身活动、消费帮扶以及购买旅行社服务,切实加强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相关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
3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有关情况,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人李颖敏表示,该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经费不仅可用于举办集体性职工体育活动的有关支出,也可用于为职工个人购买健身服务,有助于打消基层工会顾虑,激发职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工会在全民健身中的重要作用。
四川省总工会印发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8版的《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18〕6号文件同时废止,除了一些原则、收入支出的明细构成发生变化外,最大的变化主要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涉及到会员的具体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