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由此可见,送适龄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的法定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也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新京报讯 4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为全文:为认真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教育部决定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西昌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社会各界人士:寒假将至,为杜绝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假期外出务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市控保办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向社会公告: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就开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做好教学计划安排1严格执行寒假时间安排,严禁违规提前开学。(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来了!)2加强对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调度,确保中小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为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全县依法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保障6-15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国家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