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由土地储备机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具体资金拨付、使用、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的规定。
使用范围:征地拆迁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例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每经记者:刘颂辉 每经编辑:魏文艺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财政部也给出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增量政策。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闲置存量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为房地产去库存提供了资金支持。
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1月22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
四部门发布公告,要求清理压缩现有土地储备机构,每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统一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得再向银行贷款。
记者 王珍近日,财政部在答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重启发行土储专项债的建议时称,土地储备支出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中有一部分不能形成当期实物工作量,为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自2020年起,新增专项债券暂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近日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来源:经济日报近日,自然资源部称,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了18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这意味着曾一度暂停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再次启动。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5月16日,市政府官网发布《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办法》共七章38条,主要对昆明市土地储备部门职能职责、计划管理、储备范围和方式、土地整理利用供应、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1月22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储备计划、入库储备标准、前期开发、管护与供应、资金管理、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更加详尽的要求,旨在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