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小王的父亲,是某村的村民,在村里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后来,小王父亲进城里上班去了,户口也成为了城镇居民,在2000年,同村的陆某在征得小王父亲的同意,并申请了相关部门后,将小王父亲在村里的老旧房屋拆除,并办理了宅基地证,过了好多年后,小王父亲去世了,小王觉得自己可以继承村里的宅基地,就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陆某的宅基地证,该案再审最终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没有支持小样的请求。
我有一个农村亲戚的孩子,2012年上高中时就谈了女朋友,毕业后两人都没考上大学,便一起到城里打工。其实,这种现象很普遍,改革开放后,一部分农村人到城里打工或者经商,有了钱后,在城里买了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他们把户口页迁入城市,那么,这些人的农村房子下的宅基地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