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了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加强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依据《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我省出台《山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自10月7日起,除四种情形和国家另有规定的减免项目外,各级政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易地建设费。
为严格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行为,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透明度,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厅、住建厅、人防办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办法》,8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的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中国发展网讯 1月4日,据广东省发改委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为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行为,促进人民防空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新疆网讯(记者郝玉)今年,自治区人防办将对少缴、漏缴、缓缴的易地建设费进行全面清缴。这是4月20日,记者从全疆人防行政执法培训班上获悉的。人民防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双重属性。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31日消息(记者 任桐)12月3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