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李斯琦“郑15条”的发布,打响了优化房地产政策的“第一枪”。日前,郑州市发布优化房地产政策15条具体措施,其中第15条表示,郑州将试行地产停车位办理预售。有读者留言表示疑问,这是否意味着郑州的地下停车位也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
不能办产权证的车位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地下人防车位,通常价格会比产权车位要便宜,是开发商从人防办租下来再卖给你,虽然是售卖,但是签订的是长租合同,一般合同上会注明是使用时限20年,到期后免费继续使用至70年。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原则性规定,区分车位类别界定其法律性质和产权归属,地面车位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地下人防车位本质属性为国家战备设施,应当归国家所有,投资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用益物权。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9日讯 近日,泰安市的李先生在闪电新闻记者号给记者留言称,自己所在的大展鸿府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就算买了车位也无法办理产权证。看到留言后,记者立即赶往泰安市,并见到了李先生。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为了有属于自己的车位,市民吴女士花12.5万元购买了邻居林先生转让的车位,事后却发现该车位并无产权。于是吴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款并承担违约赔偿金。法院会支持吗?“林先生车位是随房子一起购买的,只拥有使用权。
花10万买了个车位,两年后发现是人防车位。近日,山东青岛的闫先生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居住的青岛李沧区绿地香颂小区2017年交房,2018年他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小区负二楼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