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之星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GSP认证证书被撤销。通告显示,广东医之星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市慧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祁瑞偲诺药业有限公司及广东同舟药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被查出未依法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与其经营范围不相适应等违法事实。
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记者李继业)近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吉林省金马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鲁网12月17日讯(记者 殷会丽)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局于12月5日至9日组织了第七次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因存在外用药柜台中有过期失效药品、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问题,4家企业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昨日(9月24日),广东省市药监局发布通告,撤销四家药企GSP证书,并且评定为严重失信。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撤销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过期失效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和证书失效之日6个月后方可提出。
公告内容中指出:御元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奇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贵州省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