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云南省第34个世界艾滋病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云南防艾工作克服因新冠疫情防控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全国率先实现“三个90%”和“两个消除”目标,且连续三年在全国艾滋病防治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云南网讯(记者 陈鑫龙)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11月24日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进会,通报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省份名单。云南通过国家评估,成为第一批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省份。2003年,我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
刘一飞/画背景11月30日,省委宣传部举行媒体通报会,省防艾委领导通报了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进展,并就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通报会上,省防治艾滋病局明确提出未来5年的防治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艾滋病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数量控制在16万以内。
云南为何修订《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检测出HIV阳性后是否对个人工作造成影响;医疗机构有权告知患者配偶,这与上位法冲突吗?……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在昆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在德宏召开的云南省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总结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研究部署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及“十三五”防治艾滋病工作任务,对防艾工作再动员、再安排和再落实。
近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艾滋病感染者如果没有及时告知自己的配偶、有性关系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该条例将在云南正式实施。
近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艾滋病感染者如果没有及时告知自己的配偶、有性关系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起,该条例将在云南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