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