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相关规定和解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土壤上生根、发芽,并不断完善。在此背景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 干问题的规定》扩大了非法证据规则的排除范围,确立了重复性供述的排除及其例外,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对推进和引领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目的,防范冤假错案均具有重要意义。
前几天,浙江省高院对许国利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二审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对许国利的死刑判决。法庭认为,许国利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前会议、一审庭审等诉讼环节,面对不同的办案人员,特别是在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明确告知其诉讼权利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仍自愿做出稳定有罪供述,应予采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2024年9月2日印发 法发[2024]12号)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
上周二下午,我在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搞了一场讲座--《刑事调查取证中应关注的问题》。从证据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来看,可以把证据分为非法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瑕疵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和虚假证据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