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提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及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各类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行为,现公告如下:一、经开区远航学校、卓越中学、开阳学校、弘济学校四所民办高中按照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招生;
1月29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公布了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合理确定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学校退费管理制度等10个方面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现行的收费管理政策已不符合中小学教育发展实际,出现了中小学收费项目设置不合理、定价权限设定不科学、公办高中学费及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不到位,以及职业高中收费管理规定不明确等问题,《办法》意在完善相关管理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新华社郑州8月2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郭久辉 李亚楠)近日,郑州一所民办小学在未提前公示的情况下,校车费、午托费等突然大幅涨价,引发学生家长不满。目前,在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下,学校已接受批评,停止涨价,并将退还多收的费用。
来源:【长沙晚报网】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王雅慧)湖南省的民办中小学、独立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九所高校,在收费方面有新规。近期,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多个文件,均与学校收费有关。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政策试点的通知吉发改价调联〔2023〕320号长春市发展改革委、长春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促进我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完善我省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
据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5月9日消息,为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发改委制定了《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发布内容:为规范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对市区民办学校教育成本监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刚刚赣州市教育局发布消息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严禁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
11月24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意见稿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不同项目的市场竞争程度实行不同管理方式。
为促进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会同市教委制定出台《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点击“此处”可查看全文),自2024年5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19日。
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通知,6月9日起,《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民办中小学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和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
来源:广州日报 11月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办法的主要思路和考虑一是坚持非营利原则,二是维持现有政策的延续性,三是聚焦重点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