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也是农民老百姓最主要的生活来源,所以一直以来都受国家严格管控,并且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及地方此前就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等不少关于耕地保护方面的政策规定,其目的就是无论怎样都不能越过18亿亩耕地保护这条红线,必须要严查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必须遏制将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随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2021年的修订,各地也开启了密集出台征地补偿新规的进程。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天津市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工作作出了细化规定。
近日,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后经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砂堆所占地属于基本农田,经刘某某指认,其所占基本农田面积约为6.5亩,且砂堆压占的农田种植条件已经遭到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