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市经信局网站了解到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于8月5日正式印发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要求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一)补贴标准结合场站考核,增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如下:三星
来源:【红星新闻网】8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8月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
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于8月5日正式印发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要求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一)补贴标准结合场站考核,增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100元/千瓦;二星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生产企业要按9月1日和12月1日两个时间节点做好认证、生产、销售工作,否则将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不利局面。”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生产企业座谈会,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定下到2025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的目标。并明确了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换电设施三个方面的补贴标准。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4月17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新的条例新增了非机动车停放与充电管理要求,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
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周琼12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成都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记者今日从成都消防了解到,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火灾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书,具体内容
新建住宅小区非机动车位与居住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既有住宅小区“应建尽建、能建尽建”……成都电马儿车主看过来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3部门发布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进行了明确一起来看看点击图片查看通知原文成都市住房和
9月1日起,成都开始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逗硬”。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12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2025年1月19日起施行《实施意见》针对早晚骑行高峰共享单车供需匹配问题指出将通过在新改建轨道站点、公交枢纽站时同步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优化、增加共享单车停放容量同时
记者8月29日从成都交警获悉,9月1日起,成都将依法对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涉及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维修、停放、充换电及其监督管理等全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