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位于高陵区经一路以东、规划路以南、经二路以西、规划路以北。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净用地面积约64.561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_文字解读】一、制订背景和现实意义(一)制订背景由于早期城市规划编制滞后,土地管理粗放,我市部分建设用地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证明,但存在规划审批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他使用土地证明材料)未约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或规划条件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新华日报】近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高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全省层面第一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文件,管理办法旨在深化试点期间,探索完善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机制,进一步规
《四川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要求研究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措施。
本期话题:产业发展在哪些情形下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什么特殊要求?答疑专家:钟京涛产业发展在哪些情形下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读者许女士问:符合哪些情形的产业用地,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一级开发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使之成为“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