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位置、利用现状和征收目的。
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该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稷山县二〇二二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于2022年7月4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22﹞410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运政征土字﹝2022﹞49号批复,批准征收稷峰镇南街村集体土地22.593亩、批准征收稷峰镇羊牧头村集体土地0.402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稷峰镇南街村、羊牧头村两村集体土地22.995亩,土地位于稷峰镇稷南大街南侧,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文标题: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放南路鼓楼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