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昨起施行。条例的最大亮点是,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一女士因母亲在老家住院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该女士家里有个哥哥,只能批事假。近日,“非独生子女护理假”引起关注与讨论。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多地已在探索“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央广网北京11月15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 钱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新发布的《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显示,江苏13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中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父母生病,需要子女照护,“独生子女护理假”已经在多地实施了;那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子女是否也能享受到护理假呢?近年来,不少地区已经注意到了劳动者的这一诉求,纷纷出台了非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像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早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了享有护理假的对象范围。
图源:东方IC宋宁华/文近日,扬州推出了一项新政策——《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规定老人住院期间,子女每年享有不少于5天的护理假,且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该政策“一石激起千层浪”,子女护理假,能否让养老更安心?
年满60岁父母患病住院,独生子女可享10天带薪陪护假;廉租房、公租房分配,优先考虑老年人家庭。与1999年颁布实施的现行《实施办法》相比,修订草案新增了养老服务、宜居环境两大章节,补充调整了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章节。
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 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20天■ 非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10天■ 5月1日起施行截至4月9日已有18地出台相关规定有省级层面的也有市级层面的各地政策有何不同?
【来源:宁波日报】余明辉“父母护理假”升级,一些地区探索将享受对象由“独生子女”扩展到“非独生子女”。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日,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非独生子女能否也能享受护理假?”“岳父母住院,可否申请护理假?”“老家远在两三千公里外,护理假可否延长?”……近日,《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发布。报告显示,江苏13市已全部进入中度老年化社会,其中南通、泰州、盐城、扬州四市已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菲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门说,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 。”左菲说,不论是否独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和义务,理应得到政策支持。
来源:【西安日报】12月13日记者获悉,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印发《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些地区探索将享受对象由“独生子女”扩展到“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升级,如何让劳动者“敢休能休”?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菲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西部网讯(记者 苏静萌)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