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教育部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起施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中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证学校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教育惩戒又成了热门话题。关于教育惩戒,南京教师怎么看?
来源:【中国教育报】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老师批评后诉学校侵权,学校是否应当担责?如何平衡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权与维护学生权益之间的关系?近日,有媒体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学校纠纷典型案件。
来源:【中国教育报】案件回顾2024年9月,某地一名高一学生因在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定为违纪,扣除班级当月德育考核成绩,并要求学生自费打印“自我认识”检讨1000份分发至各班级传阅,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孩子犯错,老师打手掌,你同意吗?”当这样的问题摆在家长面前,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陷入沉思。近日,广东阳江江城区龙源实验学校的一项校规,将这个问题变成了现实。有网友发帖称,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在校规上签字,同意体罚犯错学生,否则就另择他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