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中的第一份重要证件。未婚妈妈生产后,医院能否仅凭男方提供的资料为孩子填写出生证明?当发生纠纷后,能否要求医院更改?1月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事已办妥。素未谋面,全力帮助,此恩无以为报,一句谢谢无法代表全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生子是可以上户口。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
非婚生子的亲子关系该如何确定呢?北京海淀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闫双为大家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亲子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案情简介:小鹏与小梅相识后互生好感,因两人各自均有家庭,便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后来,小梅发现自己与小鹏发生关系后怀孕,并将怀孕的事告诉了小鹏。
来源:澎湃新闻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4月24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为什么籍贯一定要填爷爷的居住地?建议取消籍贯或可随母登记”的留言,杭州市公安局答复称,网民的建议暂时不予采纳;不过杭州市公安局提到,《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细看新《办法》,亮点颇多,比如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