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商品房买卖按揭贷款,由于目前楼盘烂尾情况较多,按揭贷款逾期、拒付情况普遍存在,一旦确定借款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势必引起其他借款人效仿,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这段话,是农业银行福安市支行在2019年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中所提。
开发商长期不交房,业主却仍在还房贷,业主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贷由谁还?请看今日案例。2017年2月,蒋某与衡阳市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为按揭贷款,房屋在2017年5月30日前交付。
近日,全国多地陆续出现了业主欲“停贷”的现象,数十个楼盘的业主向各个开发商发放“强制停贷告知书”。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这些楼盘大多数已经处于停工状态。“我们只想让开发商把房子建好,交付给我们。”作为武汉某楼盘购房者,张克近期在《停贷告知书》上签了名字。
2022年6月30日,江西省景德镇市恒大珑庭业主公开发布《强制停贷告知书》,称恒大珑庭项目存在网签、备案手续违规、银行违规发放贷款、项目长期未全面复工等问题,为及时止损,所有尚未收房业主在全面复工之前,将强制停止支付房屋贷款。
四年前,2019年4月,王琦的妈妈购买了“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同年5月23日,与开发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共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王琦是担保人,其母为主贷人,贷款金额57.5万元,期限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