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榆林高新区居住的市民发现,在公路两边停车要交费了。与市中心按小时计费不同,停车每次两元。“突然开始收费,到底合不合理,有没有通过相关部门批准。”一时间市民议论纷纷。对此,榆林市物价局回应,市政府规定每次收费一元,目前的收费标准系收费者擅自涨价。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新版《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以及其他特定服务收费未实行“一费制”小区小型车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结合我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更新后的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对公共文化、交通、体育、
2021年11月,宝鸡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对2022年的物业服务收费做了进一步规范,主要是将基础物业费、电梯费和水电公摊费三部分合而为一,调整为“一费制”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7月16日上午,榆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榆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榆林市发改委、榆林市住建局、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情况,同时邀请了榆林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网民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7月8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了《榆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榆林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9月28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宝鸡市实际,拟定了《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现公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近两日,物业费成为西安居民最关注的话题,因为新的物业费收取办法昨天发布了,这几乎与每个人息息相关!2020年6月4日,西安发改委、西安住建局、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告”,此举旨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此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
西安网讯:(记者黄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2023版《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于12月6日进行了公布(以下简称《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