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环安徽省一公司设立“幸福基金”,职工本人和职工直系亲属在患病就医、支付个人职业培训费、子女教育费、购买家庭首套房、个人房屋修建或家庭装修等急需资金时,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免息借款周转应急。近两年,该公司已有26名职工享受到“幸福基金”带来的暖意。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除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外,为职工提供的福利待遇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分配给或支付给员工的以下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的集体福利:
职工福利费涉及的内容和细节较多,税法和会计准则对其的解释也不完全一致,企业在做账的时候会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将结合会计准则、财政部相关通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来对职工福利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行探讨。财政部通知和会计准则税法规定一、职工福利费的概念1.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