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吴忠市红寺堡区居民周先生询问:我之前在红寺堡区一家公司上班,失业后领取失业金期间,红寺堡区就业局又连续为我缴纳了2年职工医保,到今年4月截止。那么职工医保可以直接转换为城乡居民医保吗?
从单位离职后,医保就停了吗?如何再接着交医保?中间断缴会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吗?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职工医疗保险实行按月缴费,一旦停止缴费,医保待遇也会随之暂停。不过,只要中断缴费尚未超过3个月,就可以到就近社区接续个体医保,补齐中断期间保费后,相关住院费用还是可以正常报销的。
地区医保局待遇保障与法规科吴晶晶介绍说,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地区就业、户籍或者常住地变更,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后,可以把原来工作、居住地区的个人医保信息记录传递到新的居住或工作地区;
随着社保制度的完善,很多农村人在城市上班,在农村已经缴纳了社保,结果自己不懂,又被单位缴纳了社保,自己缴纳了2份不同的保险,以为报销可以领取双份,结果发现只能报销一方,因此,感觉自己缴纳的农保多余了,自己想继续缴纳社保,不知道以前的农保能否转到社保这里,如果可以转过来的话,缴纳年限是按照农保的缴纳年限计算,还是按照社保的缴纳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