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朋友对家庭联产这个概念应该是非常熟悉而又亲切的,在80年代初期,我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亲历者,收益者,虽然从10多岁参加工作来到了城市,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时,我作为当时的家庭成员,所承包那一份土地到现在还在我老妈的名下,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变化。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一项伟大创造,这是毋容置疑。为了巩固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地位,防止某些人回归封闭僵化的老路,1993年4月,八届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家庭承包经营”明确写入《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其成为一项基本国家经济制度。
40年前的1982年,中国农村启动了建国以来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者认为,过去的大集体经营属于“大锅饭”形式,容易滋生平均主义,分田到户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很快解决了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