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代不想恋爱的女儿签订婚介服务合同上海黄浦区法院: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无效,服务费应返还 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妈妈跑遍“相亲角”,甚至瞒着女儿代签了一份婚介服务合同,女儿得知后坚决不接受相亲,母亲遂向婚介机构申请退款,婚介机构却提出要扣除30%服务费。
我叫韩飞,父母都是农民,我很努力的考上了重点大学。到大学后,更加意识到与城里人的差距,每日拼命的读书学习,年年都能拿到奖学金。大三时,遇到了一个小我两届很可爱的小学妹,会在我看书的时候给我送水,吃饭时买个鸡腿偷偷藏我碗里。单身二十年的我,很自然的心动了,我们在一起了。
之前因为在公司上班,物业的阿姨说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开始不知道是她自己的女儿,结果好尴尬,开始是女孩不愿意,我勉强可以接受,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喜欢我了,我已经有了新的人选,最终阿姨让我做了干儿子,总觉得有些尴尬,心有芥蒂,该如何是好?
我是农村人,在我们这省会城市付了三层首付买了房,工作在省会城市可以拿到不到一万。女朋友父母也是农村人,但是做实体生意的比我家有钱的多。可能觉得女儿跟上我会吃亏,所以不断给她女儿介绍新的男生。可是我比较介意的是我女朋友也不拒绝,还背着我去接触这些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