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9月10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日常生活中,部分租客因家中有急事需要退房,租金和押金能否拿回来呢?近日,文昌法院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引起的纠纷,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房东最终同意退还租金和押金。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7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租户李先生在租房合同到期后,口头协商续租事宜,未明确约定租期,此后李先生要求搬走,房东王先生拒绝退还剩余房租及押金,于是李先生将房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房东退还李先生剩余房租及押金共计4800元。
2023年7月,周先生租了华女士的房屋,期限一年。几个月后,因儿子需要用房,华女士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遭到周先生拒绝。后来,鉴于华女士提议“如果能找到其他房屋提前搬走,愿意退还剩余租金”,周先生微信告知对方,自己已找到合适房屋,将在月底搬走。华女士回复“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