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针对目前招标投标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改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审计厅、广播电视局、能源局、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计署各特派员办事处、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五条 依法必须审批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拟定招标范围和方式等事项,报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