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一词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行使的法定权限,是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是专门适用于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一项调查措施,其他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不得采用。
那么,整个留置期间,总共需要约谈几次呢?根据《监察法》规定,留置后的24小时内,一定会向家属送达《留置通知书》,告诉家属,他的家人已经被留置,防止家属担心、报警,或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混乱,同时也是告诉家属,要好好配合组织调查。
撰文 | 余晖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8日消息,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渠志荣主动投案,积极配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真诚悔过,相关涉案问题已查清。经研究,依法予以解除留置措施。夫妻前后脚主动投案公开资料显示,渠志荣是2020年11月27日主动投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