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温州2月10日电(记者陆健)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教育部门再推“禁补令”,出台了有关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将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11月10日,永嘉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瓯北第一小学教师叶某某因违规有偿补课被查处。叶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温州都市报”微信公众号 据“温州都市报”微信公众号7月29日推文:“既不打卡也不上课,却依旧领取高级教师的工资。”日前,市民何先生(化姓)向温都新闻热线反映,永嘉黄田中学一名女教师长期脱岗“吃空饷”,学校和教育部门却一直不予处理。
为进一步巩固浙江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成果,坚决刹住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组织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在2022年暑期继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
来源:【浙江教育报】“每月免费洗车2次,这份谢师礼太实在了。”放学时段,温州市瓯海区市民广场地下室洗车点里,全区各个学校的教师陆续过来洗车。2021年起,瓯海区教育局与瓯海农商银行共同推出教师免费洗车服务。近3年,全区万余名教师共享受免费洗车服务5300余次。
各中小学、各校外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瓯海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瓯教政要求,近期区教育局对群众举报个别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查处。
各中小学、各校外培训机构: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六不准”》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温瓯教政要求,近期区教育局对群众举报个别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