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8日电 (谭伟旗 胡玥)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了一起和姓名权有关的案例。据悉,王某与柳某系夫妻关系,婚后于2010年生育一女,取名王某一,201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约定王某一由柳某抚养。
江苏的樊某与丈夫许某离婚后,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儿子的更名申请遭拒,后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再次遭到拒绝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无论父母离婚与否,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均须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一致。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听众韩先生近日向节目组咨询,儿子和一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女子结婚,想把女方和女方孩子的户籍迁到托克托县,并把继子的姓改成继父的姓,不知政策是如何规定的?韩先生:“孩子父亲已经死了,嫁到这带个孩子,已经结婚了。
来源:【宁夏日报】固原市民张女士询问:我离婚后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孩子跟随前夫姓,现在想让孩子跟我姓可以吗?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的柳娅婷律师回复:孩子可以改随母亲姓,但有条件。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离婚后孩子姓名的变更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