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常佼)5月6日,星期六,中雨。8:00,准备好对酃湖乡胜利村王某进行社会适应性评估的资料,再次电话确认贺某三兄弟调解信息。今天的工作都跟胜利村有关。9:00,出发去胜利村。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通讯员 毛鸿伟 董星星实习生 舒婧 潘家俊老家房子被征收,获得一笔房屋征收补偿款,姐弟三人因拆迁款分配问题对簿公堂。3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经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汪集人民法庭承办法官调解,引导姐弟三人,将“算经济账”变为“算感情账”,姐弟三人撤诉。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其中“王某诉赵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案”值得关注。据悉,被继承人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共生育赵一、赵二、赵三。赵某与王某二人在某村建造房屋11间。2000年,赵某去世,未留有遗嘱,赵某父母早于赵某去世。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通讯员 刘畅 董星星为房屋征收补偿款,一对亲兄妹吵了12年。近日,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仓埠人民法庭法官调解,兄妹俩达成和解协议。哥哥主动让一步,放弃11万元拆迁款。妹妹直接支付了余下的款项,向哥哥道了一声感谢。
【案情简介】南京浦口桥林街道某社区居民吴女士有一套80平方米的自建房,于2017年7月29日与桥林街道拆迁安置办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拆除后,将补偿款全部领走。现吴女士去世,其子女8人对拆迁补偿款及将来一套安置房如何分配处置产生了矛盾纠纷,诉至街道调解委员会。
“法官,我要告我哥!”2025年初,家住湾滩河的王某乙带着母亲来到湾滩河法庭向法官递交了一份起诉状,告诉法官自己要状告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某甲。根据王某乙的陈述,哥哥王某甲霸占家中拆迁款不给,现在自己和母亲生活困难,希望法庭帮助自己把属于自己的拆迁款拿回来。
1994年,江苏的老王与陈某登记结婚,与小王建立起继父子关系。20多年后双方离婚,小王也就与老王断了联系,当时未就共同居住的老房子作财产分割。2023年该房产拆迁,双方未就拆迁款分配达成一致,小王独自去村里签了拆迁协议,想要独占拆迁补偿款,遭到了继父老王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