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全力打击“两违”,筠连镇镇村组三级联动敢于亮剑,推进“两违”乱象治理取得实效。筠连镇镇长黄峰:违章建筑是一种社会顽疾,我镇位于县城所在地,一直以来 “两违”现象比较突出,违反了《规划法》和《土地法》,扰乱了正常的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筠连的形象。
自然资源部部长、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陆昊在回答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关于“三调”成果显示城乡建设外延扩张态势尚未扭转有关情况及下步在推动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方面的考虑等问题时介绍说,首先,我很赞同你做的判断。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提出: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对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应当转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范城乡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性,维护土地管理及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专项行动。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项重大工程离不开规划的引领,更离不开土地资源的保障。日前,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违法用地“零增长”,榆林专门制定出台了《榆林市严管严控防止违法用地十五条措施》。该措施将于今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6日止,具体措施如下:01严禁破坏耕地种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7月4日下午,市委书记张超超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研究全市拆违整治和腾退土地利用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围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坚持依法依规、拆建并举,坚如磐石推进拆违整治,科学高效用好腾退土地,进一步完善弥补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努力把城市建设得更美好、让群众生活得更幸福,为打造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魅力之城作出新贡献。
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新时代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位置,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退休干部选择到农村购置房产,甚至建房安家。尤其是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禁止城镇居民、退休干部等非农业人口在农村购置房产,并强调要坚决保护耕地资源。
犁铧翻开沉睡的泥土、种子播入希望的田野——随着春风劲拂,随着春雨润泽,大江南北依次进入春耕时节。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五项举措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六个方面强化农业基础支撑,多措并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