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37号部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强化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管理,提升建筑工程本质安全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施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