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明年6月1日实施■ 近年来,全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速发展,由于其操作简便、快速灵活,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电力、气象、海洋监测、遥感测绘、物流、应急救援等领域,但同时由于其易改装、难防范,容易出现“黑飞”“乱飞”现象,给国
近日,十堰武当山机场全资子公司十堰全域低空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许可证”,标志着十堰市低空经济产业合法飞行的运行许可证通过民航局认证,这对于十堰武当山机场乃至全市在提升低空飞行安全、增强低空产业核心竞争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和高速增长战略机遇等方面具有巨大深远意义。
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快速物流、应急救援、农林植保、航空测绘……在技术突破和应用需求的双轮驱动下,我国无人机应用领域日益广泛。6月28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厦门空域秩序,依据《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加强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销购实名登记。
低空经济已成为2024年的讨论热词,所谓“低空经济”是指以各类低空飞行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经济形态。目前,国内低空领域主要以3000米以下非管制空域为主,涉及通用直升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无人机等。
今年4月1日起,《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12条规定明确指出,在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活动现场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航空器拥有者或者驾驶员应当在飞行的24小时前通过管理服务系统,报告起飞位置和飞行范围,需要办理飞行审批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