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民赵先生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他的租客肖某已失联3年,但出租房里仍堆满了物品,自己不知该如何处置。“法院在去年已经判了我们租赁合同解除,但他到现在不仅没给租金,也没把自己的东西拿走。搞得我的房子既不能租也不能住。
租房合同到期后不续租,但租客在退租后物品并未清空。东城法院4月22日发布消息,法院审理了一起“租客遗留部分物品,房东继续索讨房租”的案件。法院判决,租客需支付合理期限内的占有使用费,但因房东未履行及时收回房屋、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索要其余部分的租金未获支持。
多名租客突然消失,上海房东懵了,这是什么情况?最近,家住青浦的吴先生向记者求助称,自己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2019年,他家老人将农村自建房的房间,以每月200元的价格出租给了一位詹先生。这位詹先生自称是做建筑工程的小老板当时房间里,还另外还住了几个工人。
租客租房后,不但欠付房租,甚至还在个人物品留在租赁房屋内的情况下,与房主失联。房主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租客支付欠付的租金。北京青年报记者2月7日从北京密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