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民办学校名单我市有民办高校1所,民办学历教育学校35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7所稿件来源:淮北新闻网发布时间:2015-07-30 10:17:18淮北新闻网讯 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名单,其中我市有民办高校1所,民办
5月22日,安徽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新跃,安徽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秘书长姚成秀,安徽医科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汪龙舒,安徽建筑大学机关第一党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叶少宝,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授孙晓青一行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开展民办高校2021年度检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特别是民办教育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研究发挥省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管理专家委员会作用,近日,安徽省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管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蚌埠工商学院召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也进一步明晰了家长们关注的。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大皖新闻讯 8月28日上午,安徽现代教育评估院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A楼101会议室举行。省教育厅、民政厅、省社会组织总会等领导为评估院揭牌。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大学了解到,评估院的成立标志着安徽省第三方教育评估工作正式拉开了序幕。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各高校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报了2027年起拟在皖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我省2027年起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一、此次公布可供
4月11日,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咨询电话的通知》,为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教育问题的关心、关注,解答各类政策咨询,决定开通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各学段和业务主管处室电话。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遴选产生了20名教师代表我省参加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