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9月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就首次确认,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可作为验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技术手段,2020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更是在第93、94条中专门规定了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条文。
本期作者廖璐琪上海海事法院审监庭调研科副科长、一级法官助理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通过块链式的数据结构实现的分布式账本。图片源自网络具体而言,区块链技术将账本数据打包为区块,并采用密码学技术组织成链状数据结构、在全网进行确认和验证。
利用区块链技术手段存证固定,应重点审核电子数据来源和内容的完整性、技术手段的安全性、方法的可靠性、证据形成的合法性和相关证据的关联性,并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证据效力——杭州华泰一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道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催生出灿烂的数字化法治建设,区块链技术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其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去信任化、高效协作和不可篡改性等技术优势在证据存储、认定与鉴真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面临着司法应用中对其真实性认定的各种困境与挑战。
电子数据的存证技术原理,简而言之就是把某一电子数据予以保存,用以证明该电子数据在某一时间点的存在。区块链存证方式就是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哈希值运算后,将所形成的哈希值摘要上传区块链加密保存,而不上传原始数据本身。
区块链司法应用作为数字法治建设领域的新兴力量,逐步成为推进法治现代化的关键要素。司法领域通过将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建立起了数据采集、存储、交易、安全等一系列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0年中国电子证据应用白皮书》显示83%的民事案件涉及到电子数据证据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更是超过90%电子数据证据是电子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具有数字虚拟性和技术依赖性等特征法官如何审查和认定电子数据证据一起来了解吧!
电子数据证据究竟如何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10月30日消息,据北京晚报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10月30日正式开庭。该案使用了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据悉,该案在侵权取证中,由第三方平台北京“中经天平”进行了区块链取证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