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自强 高雅洁)近日,青岛壹粉王女士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今年9月15日,自己7岁的儿子在青岛城阳全时健身(天泰城店)上搏击课期间,被教练无端地连踹三脚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伤情鉴定结果显示构成轻伤一级。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2期3月8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0次,主要为房屋买卖、劳动合同等方面问题。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律师回复精选目录01、购房合同为霸王条款,如何维权?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陈勇 记者 孙云)“努力了一个多月,总算是解决了!”几天前,在徐汇区华泾镇“三所联动”调解室内,望着双方签字言和的场景,调解人员不禁感慨万千。近日,徐汇警方依托“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四岁女童在轮滑课上摔骨折所引发的纠纷。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周边的“午托机构”日益增多给家长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潜藏着很多隐患孩子在午托机构打架受伤赔偿责任该如何分担?以案说法近日,市民杨女士的儿子在午托机构午休时,与同学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手部骨折,为了赔偿问题,家长和午托机构闹开了。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徐雪晴 刘畅)海洋球、滑滑梯、蹦蹦床,各大商场内的游乐场是宝爸宝妈“溜娃”的首选好去处,但是在玩耍过程中, 孩子们出了事故,该谁担责呢?沙市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案件:一孩童在室内游乐场玩耍时摔骨折,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孩童父母将游乐场诉至沙市区法院。
近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初中二年级学生打架,导致手指骨折,医疗费一分钱也没拿到,能起诉对方故意伤害吗?对此陈思煜律师这么说↓永州网友问:你好,我的小孩在读初二,和同班同学在学校打架,放学了在校门口又和那人打了起来,而且这次他还叫了帮手,但是那个人没有动手。